根据《开云kaiyun官网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08〕75号)、《开云kaiyun官网专业带头人培养实施办法》(校发[2008]76号)、《关于公布2009年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结果的通知》(校发[2009]81号)、《关于公布2009年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评审结果的通知》(校发[2009]80号)和《关于公布2010年专业带头人及其培养对象骨干教师评审结果的通知》(校发[2010]37号)有关文件精神,请各专业带头人及其培养对象和骨干教师根据文件要求,于2011年5月20日前将2010-2011学年完成岗位职责的工作报告以及相关材料提交到人力资源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