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教语用〔2012〕2号文件,开云被认定为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2011年5月,开云接到《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校长拜五四、校语委主任、副校长赵辉带领开云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认真开展了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工作,校宣传部、学工部、团委、教务处、人文学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全力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营造了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环境。
开云被认定为第三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意味着开云在全面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新闻发布 陈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