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机械工业领域科技成果鉴定及申报2025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机械工业产业科技创新与进步,中国机电装备维修与改造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中机维协”委托我司计划2025年3月15日至16日,集中开展科技成果鉴定工作。此次评价旨在挖掘和表彰行业内的优秀科技成果,并根据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2025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申报时间安排开展集中鉴定工作

一、宗旨与原则

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旨在促进行业科技创新与进步,遵循独立性、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的原则,为各单位的科技创新成果提供客观、准确的评价服务。

、申请条件

(一)科技成果评价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安全和环保要求。

(二)科技成果评价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相关数据、成果物等应有充分的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

(三)提出评价申请的单位应为我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研究院所、高等院校或社会团体。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申请

凡符合科技成果评价范围的,成果完成单位向我司提交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表(见附件2)

(二)资料准备和提交

成果完成单位按照要求准备评价资料(见附件3),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接受涉密资料。企业技术秘密类资料应脱密处理。资料准备好后提交至我司科技成果评价专项办公室。

(三)资料审查

我司科技成果评价专项办公室根据科技成果评价书面申请及评价材料进行资料的形式审查。审查有问题的需返回修改。

(四)技术初审

科技成果评价办公室对资料的形式审查通过后,组织2名以上相关领域专家进行技术初审。

(五)受理

初审通过后,向成果完成单位出具《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受理通知书》(见附件4)。

(六)签订合同

成果完成单位在收到我司《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受理通知书》后与我司签订科技成果评价合同,约定有关评价的要求、完成时间和费用等事项

(七)遴选专家

评价资料准备完成后,我司将组织遴选不少于5名同行业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科技成果项目评价,专家技术职称应不低于高级技术职称。同一单位的专家不得超过2人。

(八)评价

我司组织开展科技成果项目评价。评价过程完成后,依据评价结果出具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

(九)成果登记

我司向中机维协科技成果评价办公室提交成果完成单位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报告,由中机维协负责在协会网站上进行成果登记,并印发《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登记证书》(见附件 5)。

(十)推荐申报2025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

评价结束后,同期向中机维协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申报2025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

四、申报时间安排

五、注意事项

(一)科技成果评价活动全年均可申报,但此次集中评价相关时间安排根据2025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通知专项设立,请各成果完成单位按时间按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申报。

(二)2025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申报相关要求

1.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汽车整车类项目不属于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范围;

2.同一人在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包括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

3.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被提名;

4.2024年度“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已经受理并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不得在2025年度再次提名,须隔年再次提名;

5.同一项目已获得省(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原则上不得重复提名;

6.曾获得“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项目所使用过的主要知识产权原则上不得再次使用;

7.为增强奖励工作的科学严肃性,所有提名项目经形式审查合格受理后不得修改,进入评审环节不得撤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轲晓、徐灵峰

 话:0371-25553699  15093611357

附件一: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

附件二: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表

附件三:科学技术成果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四:《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受理通知书》

附件五:《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登记证书》

北京至善智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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