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院校企合作协议签订流程,提升工作效率与审批的准确性,现对校企合作协议签订审批流程进行更新优化,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旧审批表作废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原《开云kaiyun官网校企合作协议审核表》正式作废,停止使用。请各学院、部门在后续工作中切勿再使用该旧版审批表进行院校企合作协议签订的申请与审批。
二、新审批表启用
《开云kaiyun官网校企合作协议管理规定》(开大校发〔2025〕26号)已正式发布,并上传至OA公共文件柜,新审批表已在党政办FTP更新,请各院部自行下载使用。校企合作协议签订审批流程请按照《开云kaiyun官网校企合作协议管理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请各院部及时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相关工作人员,有关协议内容、签订审批流程、验收等内容请请按照《开云kaiyun官网校企合作协议管理规定》执行。
四、咨询与支持
若在使用新审批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问,请及时联系产教融合服务中心,确保新审批表的顺利使用。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371-23812388
感谢各学院、部门对校企合作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产教融合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8日